要想领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需先交300元的“手续费”,还没有任何收费发票。日前,兴平市田阜社区的贫困家庭,在领取国家补贴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时,遇到先交钱再领钱的怪现象。
贫困户
不交300元不给领补助款
近日,兴平市田阜社区居民李师傅反映,3月29日下午,家人到社区领取国家财政补贴的109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要交300元的手续费,如果不交就不能领取补助款。“我不明白的是,国家给贫困群众拨发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为什么社区代发还要收300元的手续费,还没有任何发票,到底这300元是交给了国家还是落进了私人腰包?”
“我们社区就是代兴平市房管所收这笔费用,这是房管所统一按照物价部门制订的标准收取的,说是给农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手续费。”5日上午,田阜社区一名杨姓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手写金额为12600元的“兴平市城镇房屋产权发证收款收据”表示,危房改造补助款是国家、省、市三级财政补贴,由兴平市城乡建设局下拨款项,社区就是帮忙统计户数发放款项,目前社区42户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款都已下发到户,收取的12600元“手续费”也已交给了兴平市房管所。
房管所
还对贫困家庭进行了优惠
“我们收费是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的,还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进行了优惠,每户只收300元的手续费。”5日下午,在兴平市房管所村镇交易发证科,王文英科长一再强调这些费用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拿出了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除需收取3元的建设费外,还要缴纳1.3元的测绘费,算起来每平方米标准收费是4.3元。房管所考虑到农村房屋面积较大和贫困家庭实际情况,统一每户只收取300元的费用,”出示收费许可证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提出农民自建房是否等同于商品房,王文英表示,由于目前没有针对农村自建房的收费标准,房管所是“套用”商品房收费标准进行的,并表示收取费用的危房改造户,可凭收费票据到房管所换取机打的税务发票。
物价局
不认可“套用”商品房收费标准
“我们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很明白,是新建商品房收费标准,并非农村自建房收费标准,即使是‘套用’收费,如果物价部门允许收费,许可证上也会做明确解释说明。”在兴平市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房管所“套用”商品房收费标准,收取农村自建房的收费行为并未得到物价部门的认可。
城建局
房管所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
“因为之前存在贫困户领取补助款并不建房的现象,我们今年才对领取补助款的贫困户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确认,但目前农村建房手续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城建局也是在探索之中,所以房管所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对于这一点,房管所一是要向物价部门说明情况,申请收费价格标准审核;二是做好解释工作,尽快将收费发票交到建房的贫困户手中,解除疑虑。”兴平市城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田文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兴平全市共有750户家庭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按照每户收取300元计算,房管所将收取225000元的“办证”手续费。
贫困户
不交300元不给领补助款
近日,兴平市田阜社区居民李师傅反映,3月29日下午,家人到社区领取国家财政补贴的109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要交300元的手续费,如果不交就不能领取补助款。“我不明白的是,国家给贫困群众拨发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为什么社区代发还要收300元的手续费,还没有任何发票,到底这300元是交给了国家还是落进了私人腰包?”
“我们社区就是代兴平市房管所收这笔费用,这是房管所统一按照物价部门制订的标准收取的,说是给农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手续费。”5日上午,田阜社区一名杨姓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手写金额为12600元的“兴平市城镇房屋产权发证收款收据”表示,危房改造补助款是国家、省、市三级财政补贴,由兴平市城乡建设局下拨款项,社区就是帮忙统计户数发放款项,目前社区42户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款都已下发到户,收取的12600元“手续费”也已交给了兴平市房管所。
房管所
还对贫困家庭进行了优惠
“我们收费是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的,还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进行了优惠,每户只收300元的手续费。”5日下午,在兴平市房管所村镇交易发证科,王文英科长一再强调这些费用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拿出了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除需收取3元的建设费外,还要缴纳1.3元的测绘费,算起来每平方米标准收费是4.3元。房管所考虑到农村房屋面积较大和贫困家庭实际情况,统一每户只收取300元的费用,”出示收费许可证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提出农民自建房是否等同于商品房,王文英表示,由于目前没有针对农村自建房的收费标准,房管所是“套用”商品房收费标准进行的,并表示收取费用的危房改造户,可凭收费票据到房管所换取机打的税务发票。
物价局
不认可“套用”商品房收费标准
“我们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很明白,是新建商品房收费标准,并非农村自建房收费标准,即使是‘套用’收费,如果物价部门允许收费,许可证上也会做明确解释说明。”在兴平市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房管所“套用”商品房收费标准,收取农村自建房的收费行为并未得到物价部门的认可。
城建局
房管所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
“因为之前存在贫困户领取补助款并不建房的现象,我们今年才对领取补助款的贫困户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确认,但目前农村建房手续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城建局也是在探索之中,所以房管所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对于这一点,房管所一是要向物价部门说明情况,申请收费价格标准审核;二是做好解释工作,尽快将收费发票交到建房的贫困户手中,解除疑虑。”兴平市城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田文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兴平全市共有750户家庭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按照每户收取300元计算,房管所将收取225000元的“办证”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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