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用中国 本站支持IPv6

西安市莲湖区干部选拔任用实行“阳光机制”

来源 :西安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1 17:46 打印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近年来,莲湖区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以扩大民主为导向,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三推荐、两考核、三酝酿、两票决”四位一体的干部选任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一批工作务实、群众认可的优秀同志走上区级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激发了全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为“打造实力莲湖、品质莲湖、幸福莲湖,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三推荐”推出群众所愿

  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是选人用人的起始环节,也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关键,可以说事关整个选拔任用工作的成败。近年来,莲湖区将干部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提谁不提谁群众说了算,形成了“三级联推”、“三推互补”的干部初始提名模式。结合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同步开展区级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将提名主体扩展到区级领导、区级中层领导、基层干部群众三个层面,实行“三级联推”;将推荐方式完善为基层干部群众无记名“海推”、领导班子成员署名“细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谈话“精推”,努力做到“三推互补”。每次调整干部和储备后备干部,都根据“三推荐”情况确定初步人选,实现了组织认定和群众认可的有机统一,为提高干部提名的准确性、拓展组织视野奠定了良好基础。

  “两考核”考出干部优劣

  考准干部实绩,考实干部德才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莲湖区坚持日常考核和重点复核相结合,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工作潜绩、显绩作为考核重点,力争客观公正地评价和使用干部。一是日常考核全面了解。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区委各常委带队,对全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检”,对班子政治方向、议事决策、选人用人等11个方面和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18个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同时,通过工作督查、民意调查、深入走访、领导互评等形式,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计入干部考核档案。二是重点复核严格把关。重点复核主要是干部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通过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基层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在不同层面对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复核,准确掌握干部个性特点、发展潜力和缺点不足。“两考核”点面结合,有利于辩证、历史地评价干部,从而提高了干部选任的科学性。

  “三酝酿”酝出风清气正

  广开言路、扩大酝酿范围是莲湖区防止少数人选人、避免用人失察的创新举措。在干部调整酝酿沟通环节上,莲湖区实行集体把关,在三个层面进行充分酝酿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用谁不用谁交给大家来甄别。在区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五人会议层面,按照推荐结果,结合岗位空缺,认真研究提名理由和廉政表现等情况,及时发现“短板”。在区级四大班子领导层面,与区级领导就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情况深入交换意见,对拟提拔“参考人选”的人品、素质进行全面了解,找准素质“软肋”。在区级中层领导干部层面,与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逐一见面,听取调整意见,深入了解“参考人选”的主要特点、工作成绩和不足,摸清干部能力“瑕疵”。通过三个层面的酝酿沟通,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公认度。

  “两票决”决出公平公正

  实行干部选任无记名票决是防止“一言堂”,实现决策民主的制度保证。莲湖区充分发挥常委会和全委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先后制定了《莲湖区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工作议事规则》、《区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暂行办法》和《区委全委会对区级中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对拟提拔的处级干部全部实行区委常委会无记名“票决”;对区级中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行常委会、全委会“两轮票决”制,使每一位区委委员都能够充分地、真实地表达个人的意愿,杜绝了“少数引导多数,少数主导多数”的现象,保证了区委委员在干部选任中的参与权、决策权,进一步发扬了党内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