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计划近日对全省基金会、行业协会和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之后,我省将对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并设定有效期限和相应的淘汰机制。2011年5月31日前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2011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年度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过、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不能参与。社会组织评估按照被评估单位自我评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工作委员会或指导机构审核、公示评估结论、民政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的基本程序进行,对社会组织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5A(AAAAA)、4A(AAAA)、3A(AAA)、2A(AA)、1A(A),获得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资格,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协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有参评意愿的社会组织,请于8月31日前填写《陕西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可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网www.sxfo.gov.cn下载),并以书面形式报至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5A(AAAAA)、4A(AAAA)、3A(AAA)、2A(AA)、1A(A),获得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资格,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协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有参评意愿的社会组织,请于8月31日前填写《陕西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可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网www.sxfo.gov.cn下载),并以书面形式报至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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