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31日正式颁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3日,中宏网《信用会客厅》栏目组织专家围绕“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筑牢市场经济制度根基”主题召开专题政策解读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宋立义应邀出席研讨会并作了主题发言。
以下是宋立义的发言。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22年《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式文件,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夯基垒台”迈向了“提质增效”新阶段。信用经济是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发力点。新发展阶段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在法治化、规范化基础上从以建为主转向建用并重,重点推动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发展。
一、法治化保障:筑牢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根基
《意见》将法治化作为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原则,通过完善立法、规范标准、健全机制,为信用经济提供根本遵循。加快信用立法进程。《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将信用信息归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核心环节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出台地方信用法规,国家层面立法的突破将破解信用实践中“无法可依”困境。例如,针对信用评价泛化问题,《意见》强调失信惩戒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禁止将一般性违法行为纳入失信范畴。统一制度规则体系。《意见》指出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对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强化权益保护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安全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二、数字化基建:构建信用信息的“高速公路”
《意见》将数据作为信用经济的“血液”,通过平台升级、技术赋能、数据共享,夯实信用体系运行基础。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整合46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及市场机构数据,归集信用信息超800亿条,实现“一网通查”。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在信用信息存证、溯源等环节推广区块链技术,保障数据“可用不可见”。市场化数据融合创新。推动商业合同履约信息、产业链数据等市场化信息共享,填补传统信用评价空白。
三、市场化协同:激活信用信息的经济价值
《意见》首次系统部署市场化改革路径,通过培育主体、创新产品、拓展场景,释放信用经济红利。当前,各方面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信用融资模式迭代。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推动纳税、社保等数据深度应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平台,“信易贷”更加精准聚焦,相关工作助力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易获得贷款,且贷款利率更低,贷款风险水平同时也得到有效控制。信用消费场景拓展。以“信易医”“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易+”工作,不断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推进信用便企惠民,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守信激励制度体系,让守信主体在生活方方面面感受到更多的便利和获得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效果凸显。全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多个行业部门据此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当前,各地区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政务服务体系,借助线上“一端”、线下“一窗”等渠道,持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推出“信用+秒批”“信用+容缺”“信用+免审即享”等模式,让信用良好的各类主体享受更多信用红利。
四、落实路径:多措并举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甄别、激励惩戒等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夯实社会信用体系运行基础。整合政府、市场、协会、研究机构等力量,谋划好社会信用体系及信用经济发展路径。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共享,将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重视信用工作,配强、配优相关资源和人员力量。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信用与经济融合。加大资源投入和保障力度,持续开发“信易贷”产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切实实现守信有感、守信有益、信用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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