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检察院批捕两制售假烟团伙
来源 :陕西日报 浏览 : 发布 :2021-04-22
近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胡某平、姜某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经富平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3月以来,胡某平和姜某某,分别以家庭成员组成两个制售假烟犯罪团伙。截至案发时为止,两个犯罪团伙共生产、销售假冒香烟4780箱23.9万条,货物市场价值约320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3月以来,胡某平和姜某某,分别以家庭成员组成两个制售假烟犯罪团伙。截至案发时为止,两个犯罪团伙共生产、销售假冒香烟4780箱23.9万条,货物市场价值约320万元。